2024年10月14日,广州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广州银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2024年10月14日,广州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广州银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广州银行已发放的,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
(二)贷款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
(三)贷款合同约定执行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如贷款合同约定执行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须先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深圳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深圳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该城市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不低于深圳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
(一)贷款合同约定执行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广州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调整前利息仍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贷款合同约定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主动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转换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如转换后的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按前述规则调整加点幅度。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深圳地区的二套住房贷款,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需主动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款,再按前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符合第(二)、(三)款规定的客户,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含)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广州银行审核通过后,将一并于2024年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2024年10月19日(含)后提出书面申请的,广州银行审核通过后再按前述规则进行单笔利率调整。贷款利率调整成功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温馨提示
(一)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广州银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后,如您不接受调整的,请于调整后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切勿轻信广州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广州银行将向调整成功客户发送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因批量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广州银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运营商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调整结果可通过广州银行手机银行查询。
(四)您可登录广州银行手机银行,点击“信用+”-“贷款”-“我的贷款”-“贷款详情”查看贷款经办行联系方式、利率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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