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选举虞利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虞利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其副董事长任职自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虞利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虞利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虞利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其副董事长任职自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虞利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虞利明先生、温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履职将自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虞利明先生、温洪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1与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2024年内资产证券化发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期内该总额度可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在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互相调配,并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依据行内的资产负债管理及市场情况制订发行计划,根据监管规定对基础资产类型进行相应安排,并授权高级管理层确定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赞助冠名浙江杭州女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虞利明先生简历
虞利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杭州银行党委副书记、拟任行长1。曾任交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除上文披露外,虞利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1 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聘任虞利明先生为行长,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附件2:
温洪亮先生简历
温洪亮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银行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共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杭州银行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温洪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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