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贵州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核准李洪杨交通银行黔南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2024年10月12日,贵州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李洪杨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交银贵〔2024〕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洪杨交通银行黔南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交通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交通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交通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