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及报告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5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3、14、15、16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9、10、12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选举廖长江先生、陈春花女士、崔世平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6月3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止人群聚集,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行建议A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或董事会秘书代为投票,或届时自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建议H股股东选择授权委托大会主席代为投票。如需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进入会场前请出示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双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
(二)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请见附件2),并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杜存行
电话:8610-66596326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四)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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