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核准段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2024年9月24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段坤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冀邮银请〔2024〕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段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段坤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河北监管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监管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相关推荐
- 河北监管局批准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定市清苑东闾营业所
- 2024年9月24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批准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东闾营业所。
- 央行与银监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 0
- 广东监管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启明营业所变更名称
- 2024年9月25日,广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启明营业所名称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启明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启明营业所)”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五里亭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五里亭营业所)”。
- 央行与银监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 0
- 广东监管局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顺县罗湖路营业所变更名称
- 2024年9月20日,广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罗湖路营业所名称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罗湖路营业所”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罗湖二路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顺县罗湖二路营业所”。
- 央行与银监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