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关于招商银行沈阳三好桥支行开业的批复》。
2024年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关于招商银行沈阳三好桥支行开业的批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好桥支行(简称:招商银行沈阳三好桥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17层1701号、1702号、1703号、1704号、1705号、1706号。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上级机构内部授权批准文件所列各项业务为准。
接到此文后,招商银行沈阳三好桥支行要在10日内到辽宁监管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好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并自开业之日起1个月内向辽宁监管局报告开业情况。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辽宁监管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此开业批准文件失效,由辽宁监管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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