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17号”文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H股供股章程,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H股股东配售股份,本次H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366,200,000股,实际已全部完成配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17号”文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H股供股章程,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H股股东配售股份,本次H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366,200,000股,实际已全部完成配售。
一、H股配股发行结果
本行H股配股已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股东认购缴款。截至2023年7月19日,本公司收到合计44份H股配股认购申请,认购配股数额为634,674,459股,占H股可配售股份的46.46%。其中,认购暂定配发予股东的申请25份,认购配股数额为559,900,119股;额外认购H股配股的申请19份,认购配股数额为74,774,340股。上述配股股份将全部配售予申请人。
根据H股配股包销协议,包销商已促成相关投资者认购288,031,000股H股配股股份,占H股可配售股份的21.08%,并已履行包销协议下的包销责任即认购443,494,541股H股配股股份,占H股可配售股份的32.46%。
二、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H股配股完成前后,本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公司本次A股配股股票已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A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6亿元,H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47亿港元(相当于人民币约27.63亿元)。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等)约为人民币3,423万元;H股配股发行的费用(不含税费,包括包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及其他费用等)约为人民币3,136万元。截至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已收到本次配股股份的所有认购股款。
注:本公告内人民币兑港元的换算(汇率为1港元兑人民币0.90678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人民币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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