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本公司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6936645亿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3,006,362,591.64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拍卖进展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股东股份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2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3日10:00时起至2023年5月14日10:0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46,936,64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已经全部被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本公司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6936645亿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3,006,362,591.64元,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
竞买成功的竞买人须依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按时交付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二、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前,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46,936,64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3%。若本次拍卖股份最终过户完成,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公司将根据裁定结果及时披露最终竞买人信息和股份裁定过户情况。上述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系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
公司未获悉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本公司产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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