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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王晖、王涛等2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董晖、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证券代码:601838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3-013

可转债代码:113055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王晖、王涛等2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董晖、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在经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按照以下条款及条件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额度为准,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可分批次发行。

(二)工具类型: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三)发行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债券期限:债券期限为10年期,在第5年末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

(五)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八)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

(九)授权事宜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二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等与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上述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838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3-014

可转债代码:113055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成都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及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次修订内容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年4月)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3年4月)

本次《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下内容,“股份”表示删除内容;“股份”表示新增内容

证券代码:601838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3-015

可转债代码:113055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2023年3月24日和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3、4、5、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4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或专人递送的方式送至成都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

自然人股东登记资料: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持有成都银行股份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2103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160295

邮箱:ir bocd.com.cn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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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活期 1年 3年
工商银行 0.200 1.450 1.950
农业银行 0.200 1.450 1.950
建设银行 0.200 1.450 1.950
中国银行 0.200 1.450 1.950
交通银行 0.200 1.450 1.950
招商银行 0.200 1.450 1.950
中信银行 0.200 1.650 2.000
光大银行 0.200 1.650 2.000
项目名称 银行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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