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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派息总额约人民币255.74亿元(含税)

中国邮政储蓄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2012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本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12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立16年来,本行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日益彰显。惠誉、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国主权一致的A+、A1评级,标普全球给予本行A评级,标普信评给予本行AAAspc评级,中诚信国际给予本行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1.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023年3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本行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579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人民币255.74亿元(含税)。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信用评级

2.3总体经营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2012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本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12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成立16年来,本行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日益彰显。惠誉、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国主权一致的A+、A1评级,标普全球给予本行A评级,标普信评给予本行AAAspc评级,中诚信国际给予本行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2022年,在《银行家》(TheBanker)“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本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

本行坚守一流大型零售银行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以“六大能力”为指引,构建起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快推进向“财富管理银行”转型,将中国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客户,实现客户与银行价值双提升。报告期内,个人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10%,占营业收入的70.28%,同比提升0.68个百分点。服务个人客户6.52亿户,管理个人客户资产(AUM)13.8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6万亿元。个人存款11.2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4万亿元;个人贷款40,461.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99.52亿元。本行打造专业客户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精细化客户分层分群服务,聚焦为客户创造价值,以专业的资产配置服务助力客户共享经济增长红利;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强化信用卡流程优化,灵活满足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探索构建“全产品-全渠道-全客群”的跨渠道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将线下网点打造成为客户创造价值平台,全方位触达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本行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引领,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优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平台)和财富管理系统,实现客户财富管理服务“精准滴灌”;打造手机银行8.0,加快智慧场景建设和“移动商圈”推广,积极探索打造县域特色场景和重点城市金融生态场景,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个性化的综合场景金融服务;推进集约化运营,实现信贷工厂模式全国覆盖,提升运营质效。

本行公司金融业务坚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初心使命,持续做好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将自身资源禀赋与服务国家战略深度融合,纵深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加快打造“六大能力”为目标,持续完善公司金融“1+N”经营与服务新体系1(1围绕客户、产品、联动、服务、风险、科技六个维度,实施经营机制的改革和深化,打造前中后台一体化的营销支撑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司金融核心竞争力。构建公司客户综合金融生态,向富有特色、相对优势明显、低资本消耗的公司金融业务转型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达137.88万户,年新增31.21万户,总量较上年末增长19.75%。公司客户融资总量(FPA)3.69万亿元;公司贷款26,693.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154.26亿元,增长18.43%;公司存款14,295.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41.30亿元,增长9.51%,活期存款占比64.65%,公司存款付息率1.33%;公司金融业务收入501.28亿元。

本行资金资管业务坚持“投研引领、创新赋能、风控先行”,深耕“六大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市场研判,持续深化同业生态圈建设,进一步提升业务经营和综合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深化业务创新,有效提升创新引领能力。加大线上化同业存款拓展力度,积极探索落地资产证券化产品新业务模式,推出线上化票据贴现新产品“专新贴”,首次托管了同业存单指数基金、ESG主题基金等产品,成功落地首笔债券南向通、自贸债等离岸人民币债券投资业务。二是紧抓交易转型,持续增强专业核心能力。逐步丰富交易品种,提升交易活跃度,成功开展首笔标准债券远期业务,全年利率互换交易规模超1,800亿元,同比增长36.17%。搭建智能化交易模型,尝试开展实盘量化交易。推动票据资产快速流转,票据业务系统外交易规模同比提升55.80%。三是巩固客户基础,有力夯实体系支撑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同业生态圈客户总数达2,828户,客户覆盖率超过50%,合作涵盖各类型同业机构,同业客户综合价值不断提升。四是加快数字化转型,逐步强化科技助推能力。“邮你同赢”同业生态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成功上线运营。截至报告期末,金融投资4.9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03%;托管资产规模4.44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托管规模6,714.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9%;理财产品规模8,300.62亿元。

本行积极践行“普惠城乡,让金融服务没有距离”的使命,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数字化转型,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服务优势,持续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有贷款余额户数193.44万户,涉农贷款余额1.81万亿元,占贷款总额比重均居国有大行前列。本行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大盘决策部署,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强化科技赋能,持续优化数字化营销体系、数字化产品体系、数字化风控体系、数字化运营模式、数字化服务方式“5D(Digital)”体系,持续提高科技助推能力,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深耕小微金融领域,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小微金融服务专业核心能力。积极响应国家减费让利的号召,本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5%,同比下降34BPS,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实施减免优惠,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本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科技赋能、双线融合、城乡联动、内外协同,以“三农”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以“三农”金融集约化运营为支撑,扎实推进服务乡村振兴“十大核心项目”1(1"十大核心项目"是指数字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邮e链"产业链平台、主动授信和白名单客户营销、邮银协同的惠农合作、集约运营和数字化风控、县域场景建设、乡村振兴公司业务生态版图、直销协同的"三农"生态建设、"三农"金融数据中台、"三农"金融品牌建设等十大项目。),协同邮政集团围绕“村社户企店”深入开展惠农合作项目,着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推动“三农”金融业务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报告期末,涉农贷款服务客户数超440万,积极响应国家降低涉农融资成本的号召,新发放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03%,较上年末下降36BPS。个人小额贷款结余1.1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98.40亿元,增速24.02%。

本行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支持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和《巴黎气候协定》,从顶层设计、政策制度、资源配置、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科技赋能、绿色运营等方面,大力发展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积极探索转型金融和公正转型,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截至报告期末,绿色贷款余额4,965.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38%;绿色债券投资余额299.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58%;绿色债券承销规模117.70亿元。连续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绿色银行评价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得明晟公司(MSCI)ESG评级A级;在《机构投资者》杂志“2022年度亚洲区最佳管理团队”评选中获得亚洲区银行和非银行业“最佳ESG”奖项,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A股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典型案例”、安永可持续发展年度最佳奖项2022优秀案例、《财经》可持续发展效益奖、《银行家》“十佳绿色金融创新奖”等。

2.4财务概要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1(1本报告摘要中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另有标注除外

注(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剔除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因素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另有标注除外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规定,2018年起各项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包含相应资产和负债计提的利息,不再单独列示在“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中。列示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中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余额仅为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

注(2):为便于查阅,本报告中的“客户贷款”指“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注(3):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4):按期末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财务指标

注(1):指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平均值的百分比。

注(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剔除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因素影响。

注(3):按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注(4):按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额计算。

注(5):按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注(6):按客户不良贷款总额除以客户贷款总额计算,贷款总额不包含应计利息。

注(7):按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客户不良贷款总额计算。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8):按客户贷款减值准备总额除以客户贷款总额计算。2021年起,计算贷款拨备率时,贷款总额不再包含应计利息。

注(9):按核心一级资本(减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0):按一级资本(减一级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1):按总资本(减资本扣除项)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计算。

注(12):按风险加权资产除以资产总额计算。

其他主要指标

注(1):按流动性资产除以流动性负债计算。

注(2):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X100%。最大一家客户是指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656.59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6.50%。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中包括本行历史上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400亿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得到相关监管机构许可。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额度下的贷款余额为1,490亿元,扣除该1,490亿元后,本行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66%。

注(3):贷款迁徙率按监管最新计算规则进行了重述。

分季度财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2.5财务报表分析

2022年,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紧抓市场机遇,加快转型发展,精准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规模与效益的稳步提升。

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852.24亿元,同比增长11.89%;实现营业收入3,349.56亿元,同比增长5.08%,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2,735.93亿元,同比增长1.56%;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84.34亿元,同比增长29.2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9%,同比提高0.03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85元,同比增加0.07元。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突破14万亿元,达140,672.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72,104.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2%。负债总额132,414.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9%;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7,144.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98%,主要是一年期及以下存款增长带动。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净利润853.55亿元,同比增加88.23亿元,增长11.53%。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40,672.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794.09亿元,增长11.7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72,104.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63.34亿元,增长11.72%;金融投资49,588.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102.79亿元,增长14.03%;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639.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44.93亿元,增长6.26%。从结构上看,客户贷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49.60%,较上年末提高0.05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5.25%,较上年末提高0.70个百分点;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资产总额的8.99%,较上年末下降0.46个百分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占资产总额的4.94%,较上年末下降0.12个百分点;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2):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待结算及清算款项、其他应收款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132,414.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491.44亿元,增长12.29%。其中,客户存款127,144.8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604.12亿元,增长11.9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合计3,051.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0.98亿元,增长31.51%。

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包括预计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租赁负债、代理业务负债、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总额8,258.1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2.65亿元,增长3.80%,主要是本年实现净利润853.55亿元,分配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股息295.64亿元,赎回境外优先股478.69亿元,以及发行永续债募集资金300亿元。

其他财务信息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差异。

债券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6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经济发展三重压力,本行始终坚持风险为本,切实强化国有大行责任担当,持续打造优秀的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集约化水平。报告期内,本行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继续保持优良,风险态势平稳可控。

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积极打造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推动风险管理“精细化”,有序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实施,构建应用核心监测指标体系,持续深化智能风控在信贷全流程、合规管理、反欺诈、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应用落地。推进风险管理“集约化”,推动审批授权、监测核查集中上收,强化监督制衡,提升风险管控效率和质量。提高风险管理“前瞻性”,搭建总分支行、前中后台协同联动的行业研究工作机制,加强新兴行业目标营销客户名单筛选,前瞻把握市场、行业与企业风险趋势。提升风险管理“敏感性”,建设全面风险主动监测机制,对苗头性、交叉性、传染性风险信号快速分析响应;深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及时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约束力”,强化系统刚性管控,建立“发现问题-系统优化-回检评估-完成整改”的常态化、流程化、专业化的闭环治理工作机制。

按逾期期限划分的逾期贷款结构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2.7资本管理

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政策文件要求,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6%、11.29%及13.82%,资本充足情况如下表:

杠杆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的杠杆率为5.61%,满足监管要求,杠杆率情况如下: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普通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92,383,967,605股,其中:A股股份72,527,800,605股,占比78.51%;H股股份19,856,167,000股,占比21.49%。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普通股股份未发生变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0号),本行于2023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6,777,108,433股A股普通股股票,签署认购协议当日(即2023年2月24日)的A股收市价为人民币4.54元/股。本行按照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64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498,015.9万元,每股可得净额约为人民币6.6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股份总数由92,383,967,605股增加至99,161,076,038股。详情请参见本行2023年3月29日的公告。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8,092名(其中包括185,576名A股股东及2,516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2023年2月28日,普通股股东总数191,141名(其中包括188,631名A股股东及2,510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百分比除外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注(5):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

3.2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邮政集团直接持有本行A股股份62,174,849,280股,H股股份80,700,000股,持股比例为67.39%,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下:

3.3境外优先股情况

本行于2017年9月27日在境外市场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发行总额为72.5亿美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募集资金金额20美元,发行股数362,500,000股。股息率每5年调整一次,每个调整周期内股息率保持不变,股息率为该调整期的五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加固定息差,自发行日起首5年股息率为4.50%。本次境外优先股于2017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78亿元,已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报告期内,本行已于2022年9月27日赎回全部72.5亿美元境外优先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没有存续的境外优先股。

境外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已于2022年9月27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了现金股息,详情请参见本行于2022年5月30日的公告。

本行境外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清算优先金额。境外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外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根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方案约定的有关股息支付的条款,本行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为3.625亿美元(含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3.2625亿美元。

本行近三年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派息总额含税。

4.重要事项

4.1利润及股利分配

有关本行报告期内利润及财务状况详情,请参见“财务概要”及“财务报表分析”。

经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以总股本92,383,967,605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474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人民币228.56亿元(含税),派发A股及H股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1日,并于2022年7月12日派发2021年度A股股息,于2022年8月10日派发2021年度H股股息。本行未宣派2022年中期股息,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73亿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4.75亿元;以本行总股本99,161,076,038股(含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579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人民币255.74亿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折算汇率为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股息将支付予在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收市后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本行将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至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本行H股股东欲获得建议分派的现金股息,须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A股股息预计将于2023年7月13日支付,H股股息预计将于2023年8月10日支付。

上述拟派发2022年年度股息的方案仍待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派发方案、派发日期、股息相关税项及税项减免事宜的详情,本行将另行公告。

本行近三年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注(1):普通股现金分红(含税)除以当期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

境外优先股股息的分配情况请参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境外优先股情况”。

4.2其他重大事项

本行于2023年3月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为450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详情,请参见本行刊登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58证券简称:邮储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57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本行2022年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52.24亿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837.29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行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3.73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94.75亿元。

(三)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579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99,161,076,038股计算,合计人民币255.74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息派发对本行资本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行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扣除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后,本行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3年度。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公司”、“发行人”)于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5,405,405,405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邮储银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指派周韶龙先生和李懿范先生,中信证券指派孙毅先生和马小龙先生担任邮储银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根据规定,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对邮储银行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10月26日,邮储银行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非公开发行”)。2022年11月11日,邮储银行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邮储银行因2023年非公开发行,聘请中金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2023年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指派祝晓飞先生、陈雪女士,中邮证券指派王化民先生、马清锐先生担任邮储银行2023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且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金公司、中邮证券(以下合并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承接原保荐机构关于邮储银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邮储银行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联席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联席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LTD.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1(1经发行人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刘建军先生(发行人执行董事、行长)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邮政编码:100808

董事会秘书:杜春野

联系方式:010-68858158

传真号码:010-68858165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邮储银行

公司代码:601658.SH、1658.HK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65X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持续关注并核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事项,确认募集资金按相关规定使用;

4、督导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7、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联席保荐机构在履行对邮储银行的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重大事项。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尽职推荐阶段,邮储银行向联席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2021年非公开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积极配合联席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

持续督导阶段,邮储银行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联席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联席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联席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联席保荐机构对邮储银行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联席保荐机构认为,邮储银行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祝晓飞陈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郭成林

保荐代表人:

王化民马清锐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58证券简称:邮储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建军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邮储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58证券简称:邮储银行公告编号:临2023-0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亲自出席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跃军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监事会2022年度履职评价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1、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陈跃军监事长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赵永祥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外部监事吴昱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吴昱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外部监事白建军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白建军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外部监事陈世敏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陈世敏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职工监事李跃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李跃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职工监事卜东升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卜东升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职工监事谷楠楠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谷楠楠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1658)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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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活期 1年 3年
工商银行 0.200 1.450 1.950
农业银行 0.200 1.450 1.950
建设银行 0.200 1.450 1.950
中国银行 0.200 1.450 1.950
交通银行 0.200 1.450 1.950
招商银行 0.200 1.450 1.950
中信银行 0.200 1.650 2.000
光大银行 0.200 1.650 2.000
项目名称 银行 收费标准
外币携带证明 温州银行 收费:10元
光票退票 温州银行 收费:100元
光票托收 温州银行 最高250元
外汇汇入汇款转汇 温州银行 最高250元
外汇汇入汇款退汇 温州银行 收费:100元
汇出汇款查询/修改/退汇 温州银行 收费:100元
外汇汇出汇款 温州银行 最高250元
网银互联业务 温州银行 收费: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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