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向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报2021年度上海地区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并提出监管警示。
近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向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报2021年度上海地区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并提出监管警示。
2021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持续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
累计作出21项行政处罚决定(空头支票除外),涉及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非银行支付机构、1家其他类型企业和10名直接责任人,罚没款金额总计人民币3559.68万元,罚没款金额较2020年增长238%。其中,对机构的罚没款总金额为3494.86万元,对机构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金额为64.82万元。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金融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管理层责任意识不强,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制度流程不完善,岗位分工不清晰,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等;
二是内控体系不完善,部分业务游离于内控体系之外,内控制度覆盖范围存在空白、重叠甚或内容违法等问题。内部审批机制设计不合理,审批流程冗长;
三是系统建设不健全,信息系统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业务系统与反洗钱系统未有效衔接等;
四是合规培训流于形式,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政策内容不熟悉,缺乏敬畏心,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提出了监管要求:
一是强化管理层责任意识,切实勤勉履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严格把握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律边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对职责范围的管理行为负法律责任。
二是依法梳理内控制度,完善权责体系。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关于权利和责任的规定,消除权责空白和重叠情况,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
三是加强自评估与自查,消除风险隐患。注重对新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深挖体制性和机制性原因,严肃整改已经产生的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徐杨
<上一篇 农发行原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贾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下一篇> 人行开展800亿元逆回购操作
相关推荐
-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进展公告
-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等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总额为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该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为止,详细内容参见2021年4月30日、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银行资讯 农村商业银行 大连银行 金融机构 兴业银行 银行 0
-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585001
-
1.181
最新净值
-
-3.75%
近3月收益
- 查看详情
-
1.181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160218
-
0.7138
最新净值
-
-10.3%
近3月收益
- 查看详情
-
0.7138
-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160221
-
0.979
最新净值
-
-11.66%
近3月收益
- 查看详情
-
0.979
-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740101
-
1.123
最新净值
-
-1.4%
近3月收益
- 查看详情
-
1.123
-
平安大华深证300700002
-
1.638
最新净值
-
-5.86%
近3月收益
- 查看详情
-
1.638
- 翠竹2W133期FGAB14009A
-
14天
投资周期
-
100万
起投金额
- 得利宝黄金挂钩2461160295
-
34天
投资周期
-
5万
起投金额
- 得利宝黄金挂钩2461160296
-
34天
投资周期
-
5万
起投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