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简称存款人)均可在我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定期存款。
自贡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简称存款人)均可在我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在我行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后,我行将出具《自贡市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证实书仅对企业或单位开户进行证实,不能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企业或单位的结算账户,不能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做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
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请向我行营业网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我行对公业务分支机构办理:
开户申请书,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预留印鉴。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务人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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