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户支行终止营业。
2024年10月9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天山农商银行关于十三户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天银发〔2024〕4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三户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应立即停止该支行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同时,及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新疆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