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核准刘晓瑞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024年10月1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刘晓瑞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沙农商〔2024〕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晓瑞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刘晓瑞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河北沙河农村商业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邢台金融监管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邢台金融监管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