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长兴农村商业银行按规定修改相应内容,核准修改后的《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年8月15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长兴农村商业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长农商银〔2024〕160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长兴农村商业银行按规定修改相应内容,核准修改后的《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请长兴农村商业银行派员持本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