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同意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园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746S344160004。
2024年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连农商银报〔2024〕11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园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746S344160004。
二、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乐园支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河源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乐园支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河源监管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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