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渤海银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3月8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 提示的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渤海银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我行将通过多种方式分批开展提醒提示工作。
三、提醒提示方式
渤海银行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并通过营业网点、手机短信、电话外呼等方式对“沉睡账户”进行提醒提示。
四、温馨提示
(一)如用户收到渤海银行的提醒提示通知或在我行有“沉睡账户”,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网点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以便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等。
(二)渤海银行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也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与个人要求用户提供包括短信验证码、支付密码、网银密码、手机银行密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用户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资金的操作,或是以任何形式发送手机网页链接,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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