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开业的批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批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开业,简称为中信银行沧州新华支行。营业场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锦绣观邸S4#商业楼101铺。
2024年1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开业的批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批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开业,简称为中信银行沧州新华支行。营业场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锦绣观邸S4#商业楼101铺。
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办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外汇借款;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沧州新华支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中信银行沧州新华支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沧州监管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沧州监管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上一篇 廊坊监管分局批复香河益民村镇银行永泰路支行开业请示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