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水监管分局发布《关于同意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终止营业。
2023年12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水监管分局发布《关于同意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终止营业。
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机构终止营业后有关业务清理移交及善后工作,并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
甘肃秦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映北支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终止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原件缴回天水监管分局,及时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等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天水监管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