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人民币保函收费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华夏银行的一贯支持。为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我行将于2016年10月12日起调整人民币保函收费标准,执行《华夏银行人民币保函收费标准》,具体公告如下:
华夏银行人民币保函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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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定价依据文件 |
服务价格 |
备注 |
人民币 |
本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本行或委托他行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华夏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或本行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委托,在由其承担申请人违约风险的前提下,代其向申请人开出保函。 |
有公开投标要求、有保证履约要求、有拿到预付款后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要求、有保证履行合同规定付款义务要求、有保证履行保修或维修义务等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委托我行开立保函需求的金融机构客户。 |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银监会、发改委(2014年第1号) |
1、投标保函、质量保函、工程维修保函:A级(含)以上客户按保函金额的0.20%,其他客户0.50%。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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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您可向华夏银行各分支行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或致电华夏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95577。
感谢您的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