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清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风险防控,保障您在我行账户资金安全,根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断卡”行动等相关要求,我行将对存量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1、连续12个月未发生资金收付业务(自动结息除外)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我行将根据账户风险程度采取暂停其非柜面渠道、只收不付或久悬的管控措施。
2、转久悬满12个月且余额小于1000元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我行将对账户进行自动销户。
注:社保卡、有贷款、理财、信用卡约定还款余额、签约用于缴纳税费、社保费用及水、电、煤、通信等公共事业费用的账户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
暂停非柜面业务:指该账户将无法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关支付、快捷支付(支付宝、微信等)、销售终端(POS)、自助柜员机(ATM)等渠道发起的账户付款业务。
二、清理时间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我行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逐步开始清理。
三、特别提示
如您的账户属于清理范围且希望继续使用的,请您在清理开始之前办理一笔以上动账交易,以避免被清理。
账户清理期间,我行不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客户提供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或要求客户进行账户资金转账,请谨防以“账户清理”“账户激活”为由的诈骗活动。
四、后续处置
如您的账户交易已被限制,您可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及银行卡,至我行任意网点重新启用账户以便继续使用。
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74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宁波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