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我行计划降低支付手续费相关收费项目,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继续执行银行账户服务项目的免费政策,优惠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公网银收费标准由300元/年改为150元/年,网银和捷算卡手机银行USB-KEY由50元/只改为40元/只,优惠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内容如下:
自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支票工本费、支票挂失手续费,优惠长期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继续执行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工本费、本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手续费、本票挂失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手续费的免费政策,优惠长期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