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98:工商银行H股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9/28) 查看PDF原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139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3 欧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4 人民币优先股股份代号:84602 建议委任董事和委任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分别提名谷澍先生、希拉C贝尔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时宣布委任谷澍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及行长。 建议委任董事 本行於2016年9月27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已通过决议,分别提名谷澍先生、希拉C贝尔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谷澍先生的任职尚须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 希拉C贝尔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後,其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宜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後报中国银监会核准。希拉C贝尔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一份载有(当中包括)股东大会通知的通函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给股东。 本行董事会同时通过决议,选举谷澍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该任职将在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谷澍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後,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谷澍先生和希拉C贝尔女士的简历: 谷澍,男,中国国籍,1967年8月出生。谷澍先生自2013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998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山东省分行行长等职。目前还担任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澍先生1990年获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希拉C贝尔(SheilaColleenBair),女,美国国籍,1954年4月出生。希拉C贝尔女士现任美国华盛顿学院院长、系统性风险委员会荣誉主席、非盈利性组织沃尔克联盟(TheVolckerAlliance)的创始董事会成员、两家上市公司汤姆森路透(ThomsonReutersCorp.)和霍斯特酒店及度假村集团(HostHotels&ResortInc)的董事、非公众公司Avant和itBitUSA/KabompoHoldings的董事、中国银监会国际谘询委员会委员、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希拉C贝尔女士1981年至1988年担任罗伯特多尔参议员(RobertDole)的研究主管、副顾问和顾问。1991年至1995年任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委员。1995年至2000年任纽约证交所政府关系副主席。2001年至2002年任美国财政部金融机构司助理秘书。2002年至2006年任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金融监管政策讲席教授。2006年至2011年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席。2011年至2015年任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ThePewCharitableTrusts)高级顾问。希拉C贝尔女士1975年获美国堪萨斯大学心理学学士学位,1978年获美国堪萨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希拉C贝尔女士是阿默斯特学院荣誉博士、德雷塞尔大学荣誉博士、堪萨斯大学荣誉博士、马萨诸塞大学荣誉博士。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後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後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 委任行长 本行於2016年9月27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已通过决议,委任谷澍先生为本行行长,其行长任职资格尚须中国银监会核准,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本行包括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後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 除上述披露外,谷澍先生和希拉C贝尔女士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此外,其与本行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选举谷澍先生和希拉C贝尔女士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16年9月27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易会满先生和张红力先生;非执行董事汪小亚女士、葛蓉蓉女士、傅仲君先生、郑福清先生、费周林先生和程凤朝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MC麦卡锡先生、锺嘉年先生、柯清辉先生、洪永淼先生、梁定邦先生和杨绍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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