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调整《中国民生银行民生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公告
-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发文要求,并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民生信用卡实际业务情况,我行对《中国民生银行民生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民生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民生白金理财信用卡领用合约》、《民生通宝信用卡领用合约》、《民生通宝白领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民生银行标准商务卡领用合约》、《中国民生银行公务专用卡领用合约》、《中国民生银行商务专用卡领用合约》(以下合称“领用合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予以公示。
- 新版《章程》和《领用合约》于2016年5月15日生效并开始执行。我行将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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