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银行函证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客户服务体验,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我行自2022年3月1日起陆续实施函证业务集中一级分行处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我行函证业务采取一级分行集中处理模式,其辖内二级分行和支行的函证业务均由一级分行集中处理,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一级分行公示地址。各分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起始日期、函证业务受理机构地址等信息请参见公告附件《广发银行函证业务受理机构信息表》。 二、函证受理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函证机构应按照《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要求发函,来函内容、格式等应符合要求。 (二)询证函中的“询证函抬头”(即函证收件人)请填写账户开立机构,例如:广发银行XX分行XX支行、广发银行XX分行。 (三)跟函所需资料:发函机构函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发函机构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证明材料。 三、盖章类型与业务收费 我行回函用章为函证业务受理机构的“业务专用章”,印章形式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可通过广发银行官网http://www.cgbchina.com.cn/选择“快捷服务”中的“电子印章校验码查询”功能,校验业务真实性。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官网公示的收费标准具体执行。 函证业务受理方式可能受疫情等原因影响而出现调整,请以我行各地区分行实际业务受理情况为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我行各分行函证业务受理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行函证业务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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