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于零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定价基准统一转换LPR的温馨提示
平安银行关于零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定价基准统一转换LPR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2019
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进一步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有关事宜。根据《公告》精神,我行已于2020年2月发布了《平安银行关于零售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定价基准转换的温馨提示》。在办理过程中,部分客户由于工作及时间方面等原因,办理转换业务存在困难,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我行拟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进行批量定价基准转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批量转换范围
符合《公告》要求的存量浮动利率零售贷款业务,且在2020年8月12日之前未办理LPR转换。包括:住房按揭、商用房按揭、平安宅抵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普通信用贷款、个人高端客户授信业务、个人委托贷款、独立循环额度。
二、
批量转换规则
对于借款人名下在批量转换范围内的贷款,将按原合同约定,保持浮动利率,将定价基准由人行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
三、
转换时间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广大客户如对上述转换方式存在异议或者疑问、或者拒绝批量转换为LPR的,请于2020年8月11日前联系贷款经办客户经理。如不反馈,公示期满我行将为您的贷款做定价基准统一转换,转换为LPR加点形式定价。对批量转换有异议的客户,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签约修改利率浮动方式,超期将视为同意批量转换结果。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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