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公司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现对我行存量浮动利率公司贷款LPR定价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内容
将原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公司贷款转换为参考LPR定价的贷款。浮动利率贷款转换后,利率由LPR+/-基点形成,加减点数值在剩余期限内保持不变。
转换机会只有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进行转换。
二、转换范围
(一)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公司贷款;
(二)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公司贷款不转换。
三、转换原则
贷款定价转换条款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四、转换渠道
公司贷款支持网点签约或上门签约。
五、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我行拟于2020年3月起逐步开放定价基准转换通道,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经理咨询。
祝您平安健康!平安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