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假期延长后相关理财要素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受春节假期临时调整影响,我行对于部分理财产品的起息、到期、开放等做下述调整:
一、原计划于2020年1月31日和2020年2月1日起息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其起息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涉及顺延的理财产品名单及顺延后的产品要素详见附表1。对于起息日顺延的固定期限理财,除起息日顺延和期限对应变更外,其余要素均不变。
二、针对个人惠利鑫系列、对公智能定期系列、对公可选期限系列(非预约式)理财,在节假日期间您仍可正常申购,但申购确认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1日到期的资金,均顺延至2月3日到期。
三、活期类理财,1月31日-2月1日期间,暂停申赎,详见附表2。
四、2015年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原定于1月24日开放、月开放净值型理财1号原定于2月1日开放,开放日均顺延至2月3日。
详情请咨询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95574。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