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事项提示
尊敬的客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现将相关兑换事项提示如下:
一、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您可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二、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指定的特殊现金业务承办网点常年为群众办理兑换,北京分行特殊现金业务承办网点为北京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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