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对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采取控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有效落实我中心反洗钱持续身份识别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第2 号)要求,针对先前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现我中心将采取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10日起,针对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我中心将限制其续卡激活,客户需先更新身份证件并经我中心核验后方可续卡激活。
二、自2017年11月10日起,针对身份证件过有效期超过90天的客户,我中心将采取如下措施,直至客户更新证件并经我中心核验:
(1)停止受理客户主动发起的兑换积分需求;
(2)禁止客户非面对面溢缴款转出、取出;
(3)不予新增或调高授信额度;
(4)不予办理各现金类分期业务。
三、自2017年11月10日起,对身份证件过有效期超过180天的客户,我中心将采取降低信用卡额度的措施。
同时,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可通过关注我中心“浦发银行信用卡小浦微服务“微信号,及时更新身份证件。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致电我中心客服热线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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