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个人可转让大额存单发行公告
发行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对象 | 个人 | |
每期计划发行量 | 5亿 | |
发行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
发行最小变动单位 | 100元 | |
计息方式 | 利随本清 | |
起息日 | 认购日起息 | |
发行开始时间 | 认购起始日 09:30 | |
发行结束时间 | 认购结束日 18:00 | |
发行每日认购时间 | 01:00:00-20:00:00 | |
发行品种 | 期限 | 利率 |
1年 | 2.10% | |
2年 | 2.95% | |
3年 | 3.75% | |
提前赎回条件 | 不可提前赎回 | |
提前支取条件 | 不可提前支取 | |
转让最低限额 | 1万元 | |
转让最小变动单位 | 100元 | |
转让手续费率 | 0.2%(推广期暂不收取) | |
转让挂牌有效天数 | 2天 | |
备注: | ||
1.可转让大额存单不可赎回,不可提前支取。 2.可转让大额存单认购完成后即可挂牌转让,存单到期前2天内不允许转让。 3.可转让大额存单转让暂不收取手续费。 4.可转让大额存单转让挂牌有效期为不超过2天,未全部成交的挂牌于挂牌日次日21:00由系统自动撤单。 |
注:本发行公告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
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发行周期及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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