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账户分类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保护您的资金安全,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我行根据《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对部分金融服务将做如下调整:
一、账户分类管理
(一)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张具有全功能的借记卡或存贷合一卡。全功能是指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二)为了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我行会通知名下开户较多的客户进行核查,与您确认是否保留账户、保留的原因。对于无需使用的或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我行将引导您撤销账户。您名下已开立的存量借记卡、存贷合一卡或活期一本通结算账户仍可以正常使用、正常办理补换卡(折)等业务。
二、转账方式调整
(一)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层次支付服务需要,从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柜面(仅对个人客户),以及除自助柜员机以外的非柜面渠道,将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三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其中,“实时到账”是指:我行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即时扣款并汇出;“普通到账”是指:我行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延时2小时扣款并汇出;“次日到账”是指:我行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延时到第二个自然日扣款并汇出。对于上述三种转账方式,如我行在处理该笔业务时,相关清算系统已经关闭,该笔业务将在约定时间扣款并延迟到清算系统正常服务时汇出。
(二)从2016年12月1日起,客户通过自助柜员机的转账业务,除向本人在我行账户转账外,均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转出账户为我行卡的,在受理24小时之内,您可以通过柜面或拨打客服电话向我行申请撤销转账。
(三)从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的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对公网银和电话银行等渠道将对客户转账增设日累计笔数和年累计限额服务,超出约定限额和笔数的,请到我行网点柜台办理。您可以在开通上述渠道转账业务时,设置相关限额。
(四)从2016年12月1日起,仅通过手机动态密码认证方式在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非本行同名转账交易的客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统一下调至5万元。如客户原有设置日累计转账金额小于5万元的,不受影响。
三、身份信息核实
为了帮助客户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账户,我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一)多人使用同一电话(手机)号码开立和使用的账户,且无法证明合理性的;
(二)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
(三)被有权机关列入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
(四)涉嫌可疑交易的。
暂停非柜面业务后,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柜面重新核实身份,并说明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我行可恢复账户非柜面交易功能。
四、冒名开户、买卖银行卡惩戒
(一)我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二)为加大不法分子和相关单位、个人的违规成本,自2017年1月1日起,我行将对经有权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拒绝为其新开立账户。
最后,郑重的提示您,我行为客户重新核实身份时,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要求您进行账户资金的操作。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实施新的诈骗,请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随着防范措施的实施,将可能对您的支付习惯产生影响,需要您的理解和配合。您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也可拨打我行远程银行中心热线95595。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