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研究”的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研究”的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将于2016年7月正式承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以下简称“P for R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在京津冀晋鲁蒙豫七省市,向符合条件的目标企业发放世界银行贷款,提升中国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治理环境污染,开发并利用可再生能源,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金融融资模式和机制。
一、背景情况
关于【P for R项目】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2014年以来,国务院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强化节能环保低碳意识理念,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真正实现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绿色低碳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实现政府的节能环保目标,需要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其中贷款支持是其中的重要途径。
2015年,世界银行提供4.6亿欧元的世行贷款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融资,开展“P for R项目”,明确“世行转贷款将采用基于结果导向的贷款模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项目是世界银行首个节能环保领域的P for R项目,与传统项目运营模式不同的是P for R项目要求华夏银行在项目执行前制定详细的项目投放标准和技术评估框架,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估、诊断确定项目的“基准线”,以便为今后的结果确认奠定基础。这些技术包括:工业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光伏能源系统、风能系统、生物质能系统、脱硫技术、脱硝技术、煤改气、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电动车、充电桩,以及压缩天然气车辆替代柴油车辆。为此华夏银行聘请了专业的技术评估机构完成节能环保专项技术评估及项目“结果”的核查和确认工作。
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方法学对“P for R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由于项目开发规则不同,项目基准线、基准线情景、计算方法和排放因子的选择等要求与本项目并不一致,另外,针对具体项目的方法学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从2007年到2015年初,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出台了“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对“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十项重要能源节约项目”提供财政补贴。在近十年的节能减排实践中,虽然出台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28750)、《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 15316)、《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等框架性技术标准,但可能存在不同利益相关方对标准的理解不同,造成同类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核算结果差异较大、不确定性较高、复现性较差等问题。
为提高对“P for R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和结果核查的准确性,作为项目执行机构,提出“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研究”课题,将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方法学、国家节能技改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测量和验证等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在《华夏银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操作手册》(简称OM)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和细化子项目技术评估框架及结果核查相关要求的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从典型项目实施的现状与问题出发,梳理各类项目的技术构成,完善和细化审核要点,细化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核算方法,制定监测方案,对各类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实现各类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可检测、可报告和可核查”(MRV),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二、研究领域、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该课题所进行的节能减排领域研究方法学须严格遵循OM中的研究方法学,是对OM中研究方法学的细化和细分,以帮助华夏银行相关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专业技术领域相关背景知识。
(一)研究领域
1、 能效领域:
1) 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项目;
2)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3) 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4) 通过热电联产进行区域集中供热改造节能改造项目;
5) 建筑暖通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2、 可再生能源领域
1) 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项目;
3、 污染防控领域
1) 脱硫和脱硝改造项目。
(二)工作目标
本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1、针对上述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的项目类别(如上文所示),开展对相关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方法学、节能减排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调研,结合现有工作经验,帮助我行分析和研究各类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过程中的问题、重点和难点,总结最佳实践经验,提升我行绿色信贷技术能力。
2、从典型项目实施的现状与问题出发,梳理各类项目的技术构成,明确和细化审核要点。
3、细化各类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核算方法。
4、完善与核算方法相衔接的监测方案。
5、对各类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6、编制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三)工作内容
1. 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方法学、标准、文献和实践工作调研
1)针对本项目研究领域的典型项目,开展基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方法学、国际能效评估组织(EVO)相关项目检测和核查方法学以及相关国际和国内标准的调研工作;
2)相关文献调研工作;
3)走访国家节能中心等机构,针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国家节能技改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审核工作开展调研;
4)在标准、文献和实践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各类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过程中的问题、重点和难点,总结目前在项目技术评估和结果核查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2. 典型项目案例分析
1)针对能效领域的典型项目,重点解构技术构成,研究技术改造途径、适用及限制条件对项目节能量的影响;
2)针对可再生能源领域典型项目,重点研究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项目减排量确定的关键影响因素,日照时长、风力条件和弃风影响等关键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3)针对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重点研究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预估减排量估算的合理性,结果核查阶段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实际减排量的核算方法;
1)研究和分析各类项目在技术评估和结果核查阶段,在基准线和基准线情景、数据代表性、测试方法、核算方法和监测方案确定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编制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标准
1)围绕项目基准线和基准线情景确定、计算方法和监测方案,细化针对具体项目的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标准。
三、投标机构资历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在节能环保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科研机构;
3. 投标机构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相关认证;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备较强的节能环保及可再生能源领域专业研究能力且人员队伍稳定;
6. 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华夏银行相关管理要求。
四、交付成果及时间要求
1. 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研究计划的制定,提交编写大纲(开题报告),内容涵盖上述研究领域及相关的工作目标,经双方对内容进行协商确认后,开展后续研究工作。
2. 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中期研究报告供华夏银行验收,确保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3. 2016年11月25日前,在中期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向我行提交《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的研究报告终稿(中文版本)。
五、合同类型及合同期
本项工作任务预计于2016年7月份开始,到2016年11月30日止,双方签订咨询顾问合同。
六、材料提交方法
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16年7月12日17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华夏银行提交贵单位的中英文资质证明(包括资质简介、之前承担过的相关课题和工作经验、核心人员资历简介等)和项目资金预算。并向我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索取《华夏银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典型项目节能量/碳减排量/环境效益确定方法研究邀标书》,按照邀标书中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注:华夏银行将按照《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招聘咨询顾问指南》中的相关条款,及世界银行的要求按程序对申请机构进行选择。
有意投标的机构须在向我行提交《保密承诺函》后,获取纸质版《华夏银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项目操作手册》。
附件:保密承诺函.doc
项目联系人:张 馨;
联系电话:010-8523 8074;
电子邮件:zhangxinpost@126.com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