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增“代理财政类”收费项目进行公告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业务开展需要,现拟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财政非税非缴业务、代理地方财政其它资金收入收缴”四项代理财政类收费项目,根据《广发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要求,拟新增的收费项目在正式执行前需对外公示3个月,请各分行运营部转发营业网点做好公示工作(A4纸打印附件“关于新增“代理财政类”收费项目的公告”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再打印一份纸质资料与服务价格收费表一并放置在营业场所供客户查询)。
新收费标准具体执行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
年
六
月
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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