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批准,同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迁址,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025年6月26日,恒丰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批准,同意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迁址,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更换事由:变更机构住所
机构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按规定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
机构编码:B0016L351030001
许可证流水号:01143264
批准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2日
机构住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兴川南街676号南湖国际.紫荆城邦38栋(商铺)1-01至1-07商铺号、2-01至2-02商铺号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5年06月26日
联系电话:0813-25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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