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2024年间开展不超过50亿元(含)信贷资产流转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2024年间开展不超过50亿元(含)信贷资产流转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42号)和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编码发放通知书》,由本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和受托机构的“张微融2023年第一期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已于2023年5月15日以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1,031,712,881.61元,发行款项已到位,张微融2023年第一期微小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于2023年5月18日宣告成立,相关发行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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