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5月24日上午,昆明市国资委发布了有关提醒社会各界理性辨别网络信息的严正声明。同日下午,会议举办方海通证券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双双发布声明,强调该参会人员言论仅代表其个人。
近日,部分微信群和网络媒体出现了题为“昆明银行口专家路演要点”和《昆明城投专家会议纪要》的不实信息传播,引发业内关注。
对此,5月24日上午,昆明市国资委发布了有关提醒社会各界理性辨别网络信息的严正声明。同日下午,会议举办方海通证券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双双发布声明,强调该参会人员言论仅代表其个人。
据悉,券商举办的交流会时常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业内人士参与,但近年来券商会议“翻车”事件时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券商会议邀请外部专家的情况,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其中就对外部专家必须遵守的合规要求进行了明确。
海通证券、民生银行紧急声明
海通证券官网24日下午发布澄清声明称,已关注到部分微信群和网络媒体因2023年5月22日就某外部参会人员在海通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团队举办的线上交流会所表达的言论,出现了题为“昆明银行口专家路演要点”和《昆明城投专家会议纪要》的不实信息传播。2023年5月24日上午,昆明市国资委发布了有关提醒社会各界理性辨别网络信息的严正声明,请理性辨别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
海通证券高度重视并郑重声明,上述外部参会人员言论仅代表其个人,不代表海通证券的观点和立场。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对参会人员的管理要求。
据报道,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声明称,高度关注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是据公安机关反馈情况,我行普通员工马某某在工作时间之外(2023年5月22日晚19:30-20:30),以个人名义参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会议,并在会上发表不实言论。
二是马某某参加此次活动从未经我行批准和授权,系员工个人行为。
三是我行对该员工的个人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谴责,并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办法(2020年修订)》严肃从重处理。
四是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对工作时间外行为强化监测,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要求分行全行员工理性辨别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券商会议“翻车”事件时有发生
据了解,券商召开交流会,有时不仅有本公司的分析师参加,还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业内人士参与。但近年来,券商会议“翻车”事件时有发生。
2020年2月,华创证券传媒团队举办电话会,邀请了“星期六”子公司“遥望网络”陈姓高管分析行业前景,并介绍公司产品和未来规划等,然而遭遥望网络董秘马超现场打假,质疑相关券商团队“误导投资者”。
最终,证监会对此事进行调查,潘文韬作为华创证券研究员,存在未核实外部“专家”身份情况下擅自向客户发布调研纪要,以及知晓相关“专家”身份不实情况下仍多次组织客户路演活动并邀请该“专家”在电话会议上发言等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应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等相关规定。华创证券对投资咨询业务管理不到位,内部审核程序未能及时发现上述问题,违反了合规管理有关规定。
2021年7月份,东北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邀请了盛松成教授做了一次内部观点分享,但次日即发现有关于本次分享信息的“不实纪要”在微信群、微博及各类网络媒体上流传。东北证券随后声明称,该纪要作者冒名参加内部交流,未经同意擅自发布纪要。该不实纪要严重扭曲盛松成教授的观点,其传播给盛松成教授和东北证券造成了不良影响。
“外部专家必须遵守合规要求”
针对券商会议邀请外部专家的情况,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其中就明确证券分析师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的咨询服务,并对专家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将经核实的专家身份告知投资者,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成份,并告知外部专家必须遵守的合规要求。
此外,《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还规定,券商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咨询服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外部专家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最近两年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二是经营机构应当核实专家的身份,并将经核实的专家身份告知投资者,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成份,并应当告知外部专家必须遵守的合规要求;
三是经营机构邀请的外部专家如果是上市公司人员,必须经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的书面记录应保存五年;
四是经营机构如果通过第三方邀请外部专家,应当与第三方签订专门的外部专家邀请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要求第三方核实专家身份的责任,以及如有专家身份审核不实,要求第三方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和媒体公开道歉的责任。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周璐璐 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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