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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7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3—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7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7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2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2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含存续期债券)不超过上年末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10%,在决议有效期内分阶段、分期次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债券发行事宜:

1.与债券发行相关授权

由高级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金融债券的发行,包括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具体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据本行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具体确定债券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发行时间、发行币种、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期次、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市场及对象,择机发行。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

2.债券存续期间相关授权

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审批要求和发行条款等,办理债券兑付等与金融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

2022年,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抓牢“体制机制”关键、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聚焦“评级提升”目标三项总体要求,消保工作水平和质效得到提升。2023年,全行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内部管理质效,有效提升监管考评得分排名,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践行金融为民宗旨。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及近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监管文件研究学习落实情况的报告》。

本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及时更新优化行内制度体系,严格对标监管部门投诉管理工作要求,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投诉处理和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度绿色金融实施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1.483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6.483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1.911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6.911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32.239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27.239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才智伟、曾北川回避。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1.6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1.600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关继发回避。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7.3816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31.6816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1.64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640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74.3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74.300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重点事项清单(试行)〉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行章程及公司治理实际,动态调整本行董事会决策重点事项清单。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十三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将第五、十二、十三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阅的《华夏银行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提请股东大会书面审阅。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15股票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3-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1.483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6.4830亿元人民币。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1.911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6.9115亿元人民币。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32.239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27.2392亿元人民币。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1.6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1.6002亿元人民币。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7.3816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31.6816亿元人民币。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1.64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6402亿元人民币。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74.3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74.3002亿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上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1.483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6.483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1.9115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6.9115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32.239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27.2392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才智伟、曾北川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1.6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1.6002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关继发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7.3816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31.6816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1.64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6402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74.3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74.3002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所涉7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业务价格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1.483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6.483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66.45亿元,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额度35亿元。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明显,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结构优秀,2021年及2022年前三季度收入和盈利能力表现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同时新增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现券交易;(2)本行强化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3)本行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同时新增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4)本行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资产托管服务、代销服务、结售汇服务等;(5)本行办公用房租赁需求;(6)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1.91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56.911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43亿元,与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移额度130亿元,存款额度20亿元。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以及其母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绝对垄断地位和巨大的财务实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同时新增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现券交易;(2)本行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3)本行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同时新增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4)本行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5)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本行提供的员工医疗保险等综合服务;(6)本行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7)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32.239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05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27.2392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款额度20亿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款额度20亿元。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偿付能力充足,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同时新增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现券交易;(2)本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代销、撮合顾问等领域合作;(3)本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同时新增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4)本行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5)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本行提供的员工医疗保险、财产保险、房屋租赁等综合服务;(6)本行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1.600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5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11.6002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垄断地位,及政府给予的强力支持,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同时新增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现券交易;(2)本行与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等领域合作;(3)本行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同时新增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4)本行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5)本行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6)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7.3816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31.6816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动性强,偿付能力强,授信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同时新增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现券交易;(2)本行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同时新增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3)本行向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4)本行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等领域合作;(5)本行办公用房租赁的需求;(6)本行向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7)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1.64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22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则授权本公司(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延长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640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基于以往业务合作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科技服务;(2)本行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债券承销、撮合业务领域合作;(3)本行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74.3002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1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则授权本公司(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延长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74.300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执行本公司统一风险偏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按照监管对附属机构流动性支持的尽职类承诺,提出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债券买卖业务;(2)本行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理财产品提供托管、代销、中介等服务;(3)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承销的债券,同时计算口径由承销费调整为交易价格;(4)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015,注册资本287.5502亿元,成立日期:1981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张功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钢铁业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等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粗钢产量全国排名第6,规模优势明显;公司形成了以板材为主、辅以线材等其他钢材的产品结构,并不断优化;拥有较多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建立了较稳定的供销渠道,为其与同行业的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185.61亿元,总负债3680.99亿元,所有者权益1504.62亿元;营业收入2714.97亿元,净利润37.5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360.1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0.33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5343.58亿元,总负债3655.29亿元,所有者权益1688.29亿元;资产负债率68.41%,实现营业收入1885.98亿元,净利润21.3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344.4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6亿元。

2.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13170770,注册资本:100亿元,成立日期:2015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邹立宾。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69.87亿元,总负债457.85亿元,净资产112.02亿元,资产负债率80.34%;2021年营业收入12.67亿元,净利润4.78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77.93亿元,总负债463.70亿元,净资产114.23亿元,资产负债率80.24%;营业收入10.01亿元,净利润3.70亿元。

3.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089N,注册资本;199亿元,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杨东伟。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等,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4090.63亿元,总负债2269.28亿元,所有者权益1821.35亿元;营业收入421.51亿元,净利润129.0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577.0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24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4522.97亿元,总负债2682.99亿元,所有者权益1839.98亿元,资产负债率59.32%,实现营业收入342.33亿元,净利润28.7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78亿元。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23XX,注册资本:8295亿元,成立日期:2003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辛保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网建设和运营,经营区域覆盖中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供电范围覆盖中国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1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46715亿元,总负债26154亿元;营业收入29711亿元,净利润50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181亿元。

5.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360591X,注册资本:11.46亿元,成立日期:2012年8月17日,法人代表人范育晖。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8亿元,总负债0.50亿元,净资产11.58亿元,资产负债率4.10%;2021年营业收入2.03亿元,净利润0.74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2.77亿元,总负债0.77亿元,净资产12亿元,资产负债率6.01%;营业收入1.59亿元,净利润0.42亿元。

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1483R,注册资本:222.4277亿元,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于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6821.73亿元,总负债4767.62亿元,所有者权益2054.11亿元;总保费收入4495.33亿元,净利润225.86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7565.72亿元,总负债5478.45亿元,所有者权益2087.27亿元;实现总保费收入3818.89亿元,净利润259.48亿元。2022年9月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7.87%,长期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上海市自由贸易实验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14916,注册资本12.98亿元,成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曾北川。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75亿元,总负债14.4亿元,净资产25.35亿元,资产负债率36.23%;2021年营业收入12.74亿元,净利润4.13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43.35亿元,总负债16.23亿元,净资产27.12亿元,资产负债率37.44%;营业收入10.09亿元,净利润3.17亿元。

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并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注册资本:1731.5947亿元,成立日期:1981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张燕友。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7804.35亿元,总负债5116.86亿元,所有者权益2687.49亿元;营业收入169.63亿元,净利润26.4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401.9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46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8197.98亿元,总负债5386.18亿元,所有者权益2811.80亿元,资产负债率65.7%;实现营业收入85.10亿元,净利润17.6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467.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5亿元。

9.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75%、1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253027445,注册资本:60亿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毕凤林。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核心业务包括金融(证券、银行)资产、酒店地产、基础产业、配套产业四大业务板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770.11亿元,总负债1660.65亿元,所有者权益1109.46亿元;营业收入140.16亿元,净利润63.1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16.6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9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总资产2703.67亿元,总负债1645.73亿元,所有者权益1057.94亿元,资产负债率60.87%;实现营业收入75.91亿元,净利润21.51亿元。

10.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本公司持有82%股权,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7126820B,注册资本:100亿元,成立日期:2013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黎清。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4.0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8.97亿元;营业收入为46.34亿元,净利润为20.05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322.62亿元,所有者权益148.9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3.00亿元,净利润19.97亿元。

11.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W0D05P,注册资本:30亿元,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岷。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4.7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3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61亿元,净利润2.95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2.7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83亿元,净利润7.68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关交易均正常履约。授信业务均正常还款,五级分类均属正常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一般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1.4830亿元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61.9115亿元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732.2392亿元事项、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261.6002亿元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307.3816亿元事项、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221.6402亿元事项及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874.3002亿元事项,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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