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签署了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签署了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哈萨克斯坦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哈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在已建立境外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国家或境外地区,向参加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及结算服务的机构。
已建立境外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国家或境外地区,是指其中央银行或监管机构已经与人民银行签订了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截止2020年6月16日,已在境外2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人民币清算行26家,遍及美洲、欧洲、东亚、东南亚、大洋洲和非洲,便利境外主题持有和使用人民币。
其中,纽约和东京分别有两家清算。除美国摩根大通和日本三菱日联以外,都由中资大行担任。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武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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