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可以与江苏银行签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资金可随时调度。
江苏银行单位协定存款业务介绍
如果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可以与江苏银行签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资金可随时调度。
如果企业或单位已经在江苏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足一定条件,就可申请办理协定存款,与江苏银行签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江苏银行就会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该账户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可以约定在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部分的资金,由江苏银行将其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并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算利息。单位协定存款账户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均不能透支,协定存款户的资金不能直接对外支付。
协定存款账户按季结息,其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协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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