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的存款。客户在晋中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可以使用支票、本票、汇票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支付工具办理结算。
晋中银行单位活期存款业务介绍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的存款。客户在晋中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可以使用支票、本票、汇票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支付工具办理结算。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按用途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同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下特定用途的资金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需经人行批准后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形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单位活期存款计息方式:
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次日付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活期存款采取积数计息法计息。
单位活期存款办理指南:
开户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到柜面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存款人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账户管理协议》,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需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提交盖有与存款人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会计人员印章的预留银行签章卡片,客户保留其中一份。
存款:客户可在晋中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随时存入现金。
取款:客户可到开户行办理支取现金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销户 :存款人到晋中银行办理销户时,首先与开户行进行对账,对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由单位出具公函或证明交开户行作废注销。然后向银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写明销户理由。企业销户时,如经办人不是企业负责人,还应出具负责人开具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方可进行销户。核准类账户销户应同时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密码信息交回。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晋中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温馨提示: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和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单位提现超过5万元(含),需提前一天向开户网点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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