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期限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郑州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期限存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功能与特点:
客户可获得比活期存款更多的利息收入。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币种和期限:
币种为人民币。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价格:
单位定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郑州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入日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郑州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服务渠道:
郑州银行各营业网点。
客户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办理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如在开户行仍有尚未结清的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再开立新的单位定期存款账户时,不用提供上述资料,但在原开户申请书上注明新开立账号及开户时间。
5、郑州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6、其他事项:起存金额为一万元,多存不限。不得用于支付结算,不得从该账户中提取现金。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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