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单位定期存款是客户与平安银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
平安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介绍
平安银行单位定期存款是客户与平安银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
产品细分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
产品功能
满足客户富余闲置资金提高收益的要求。
业务要点
1、与活期存款相比,能够取得较多的利息收入;
2、可约定自动转存,在到期日按事先约定的方式转入下一个约定的存期;
3、除全部到期支取、全部提前支取外,还可选择部分提前支取;
业务条件
1、客户需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2、最低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3、单位定期存款的款项存入只能从同名账户划转。
业务流程
1、客户提供所需开户资料,办理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开户;
2、客户存入款项,平安银行为其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3、定期存款到期后,客户持加盖预留印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平安银行办理支取手续。如提前支取,还需提交提前支取申请公函。
温馨提示
1、单位定期存款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2、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作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产品定价
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留存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执行原存期、原开户时间、原账号、原存款日挂牌公告利率;不足起存金额的,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销户;到期未办理续存手续,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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